康耐视赢得了对莱梅尔森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专利裁决

Natick, ma -康耐视公司1月26日宣布,美国拉斯维加斯地区法院首席法官Philip Pro在康耐视对Lemelson医疗,教育和研究基金会有限公司的诉讼中做出了支持康耐视的判决。伙伴关系。

通过控制工程人员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纳蒂克,马Cognex集团。美国拉斯维加斯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菲利普·普罗1月26日宣布,在康耐视对莱梅尔森医疗、教育和研究基金会有限公司的诉讼中,裁定康耐视胜诉。伙伴关系。法官Pro发现,Lemelson Partnership声称的14项专利是无效的,不可执行的,康耐视没有侵权。

康耐视于1998年9月对Lemelson合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声明授予Lemelson的某些专利,据称涉及机器视觉,是无效的,不可执行的,并没有被康耐视或康耐视产品的用户侵犯。2000年,法院将康耐视的诉讼与后来由Symbol Technologies公司和其他七家条形码阅读器制造商对Lemelson合伙企业提起的类似诉讼结合起来。此案于2002年11月18日至2003年1月17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地区法院审理。法庭于2003年6月26日提交了庭审后案情摘要。

在总结1月23日发布的长达30页的判决书时,普罗法官写道:“根据起诉懈怠的公平原则,莱梅尔森的专利要求是不可执行的;法院解释的所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没有被康耐视侵权,因为被指控产品的使用不满足每项所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限制;并且由于缺乏书面描述和使能关系,即使按照Lemelson所敦促的方式进行解释,该主张也是无效的,法院认为判决应有利于原告。法官Pro的判决全文可在康耐视的网站上找到www.cognex.com

康耐视补充说,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已故的杰罗姆·莱梅尔森(Jerome Lemelson)和莱梅尔森合伙公司(Lemelson Partnership)从未制造或销售过任何一款视觉系统或条形码阅读器,他们通过维护自己的专利组合,以及对全球数百家使用机器视觉或条形码阅读器的公司提起复杂而昂贵的专利诉讼的威胁,已经收取了超过15亿美元的许可费。根据周五的裁决,每家公司现在都可以在其运营的任何地方使用机器视觉系统和条形码阅读器,而不会受到Lemelson Partnership诉讼的威胁,也不必向他们支付许可费。

康耐视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希尔曼博士表示:“这一裁决确实值得康耐视以及全球所有制造、销售或使用机器视觉系统或条形码阅读器的公司庆祝。”“这也是各地消费者的胜利,因为自从莱梅尔森开始发放许可证以来,我们每一个人每次购买几乎任何产品时,都向莱梅尔森缴纳了隐性税。

“我们社会中的许多诉讼都是出于贪婪,但这不是康耐视起诉莱梅尔森的原因。康耐视在这个案子上花了数百万美元,即使我们赢了,勒梅尔森也不会给我们一分钱。我们提起诉讼是因为我们知道莱梅尔森和他的合伙人所做的是非常错误的,只有康耐视拥有技术知识和毅力来结束他们的合法勒索活动。我们唯一的回报就是知道我们做了正确的事。我们勇敢地面对错误,并且取得了胜利。我们的成功证明了康耐视的两个核心价值观:诚信和毅力。我们做正确的事,不完成任务绝不放弃。

他说,美国地方法院裁定莱梅尔森专利无效且不可执行,这为专利程序提供了巨大的服务,它振奋了成千上万真正的发明家的心,他们为发明申请专利,然后将其完善并推向市场,造福发明者和社会。康耐视也很欣赏杰西·詹纳(Jesse Jenner)和他在纽约市Fish & Neave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在本案中所付出的努力和智慧。”

控制工程每日新闻台
吉姆·蒙塔古,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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